参展程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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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写展位申请表、加章后邮寄或传真至大会组委会。在申请展位3个工作日内将参展费用全款,电汇或交至组委会,展位顺序分配原则:先申请、先付款、先安排,参展商报名参展后中途退出,参展所付费用不退。

      组委会在收到《参展申请表》后,将根据报名的先后顺序挑选展位,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付款,展位不予保留,为了展示会的整体形象,组委会有权对个别展位进行变动,并拥有最终解释权;

说明:

1、此回执具有合同法律效力,盖章后生效,请经办人认真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,传真至组委会。

2、请在签定本回执后,参展企业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展费全款汇入组委会账户,否则,承办单位不予保留参展申请所确认的展位。

3、组委会将于展前一个月将参展商手册寄给参展单位。

4、参展企业非经承办单位同意,不得撤消参展申请,所交订金概不退还。

5、大会会刊将免费为参展企业刊登企业简介(300字内)。

6、为服从总体布局,承办单位有权在必要时对个别展位位置进行调整;

7、凡演示设备需水、动力电、压缩空气的单位,须于展前两个月申请。

8、收款单位:北京企发展览服务有限公司

      开 户 行:建设银行北京远洋支行

      账    号:1100 1028 9000 5300 4597 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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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方式


组委会秘书处

地  址:

北京市东四环中路60号远洋国际C座

联系人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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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  话:

+86-182 0151 4850(微同)

传  真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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